民生之路之焦点记录摘取

第11章 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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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民生之路之焦点记录摘取
作者:
璐薇伽罗
本章字数:
2954
更新时间:
2025-07-08

关于充电宝安全问题和民航新规的核心信息整合,结合民航规定、安全风险及使用建议:民航新规重点(6月28日起执行)禁止携带情形:无3C标识、标识模糊的充电宝;被召回型号/批次(如罗马仕PAC20-272/392/PLT20A-152、安克A1642/A1681等)。3C标识外壳需印有清晰「CCC」标志,2024年8月前生产的多数无此标识。乘机额外要求:额定能量≤100Wh无需申报;100Wh–160Wh需航司批准;>160Wh禁止携带。飞行中禁用充电宝,且需全程关闭电源。

据悉,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上述情况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告知、严格查验、改进服务、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航司及其代理人应加强对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的警示宣传,让更多旅客了解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和管控政策,积极引导旅客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机场要充分利用广播、动态显示屏等形式,在安检通道、值机柜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或增加提示环节,多场景密集宣传携带充电宝乘机安全风险及管控政策。

通知强调,各机场安检部门要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查验,严防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航司、机场要在安检现场增派工作人员,做好旅客的服务指引及解释工作。要合理设置旅客对充电宝的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对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通知指出,各机场要参考《航站楼旅客便携式电子设备充电设施建设指南》,抓紧做好航站楼内旅客充电设施的加装、维护,提高充电设备设施的可用性、可得性,更好满足旅客进、出港时的充电需求。

通知还要求各航空公司、机场加强旅客服务人员培训管理,确保员工熟悉掌握充电宝安全风险及政策,以便能够准确、有效地回应旅客问询。同时,各单位要按要求进一步完善锂电池起火、冒烟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员工情景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安全风险与召回事件。电芯安全隐患:原因:供应商安普瑞斯外包工厂违规更换电池隔膜材料,导致短路自燃风险。波及安克、罗马仕、绿联、倍思等品牌。风险特征:鼓包、过热、冒烟、异味——需立即停用。实验数据:短路15秒温度飙至400℃,极端挤压可引发爆炸。召回进展:罗马仕:召回49万台,非召回型号仍发生自燃(如广西高校事件)。安克:召回71万台,但快递拒收(顺丰、中通等因安全风险停运)。替代方案:客服建议用户盐水浸泡后丢弃,但需防儿童接触。

选购与使用建议。合规购买:认准机身3C标识,优先选华为(手机同款电芯)、小米33W/45W新款等品牌。避免低价陷阱:20000mAh+快充低于130元的产品风险较高。

安全使用。勿放被子/高温环境;避免挤压、进水;鼓包立即停用。灭火方式:用水浇灭(干粉灭火器效果差)。

乘机应急。无3C充电宝可暂存机场,部分机场设自弃区(如乌鲁木齐)。航站楼将增充电设施,减少出行依赖。

民航新规首击充电宝安全乱象,但根源在于行业低价竞争引发的质量失控。用户需主动核查手中设备(3C查询入口),弃用老旧或风险产品,同时支持行业转向高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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